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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合作方案

赞助合作商类别
◆赞助商<限5家>:赞助费10万元人民币;

赞助回报
1、 企业一名主要负责人以特别贵宾身份出席;
2、 企业一名主要负责人在贵宾台就座;
3、出席大会的有关领导和外宾接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合影留念;
4、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大会开幕式企业介绍5分钟;
5、安排贵公司领导在主宾桌与参会的领导人一起用餐;
6、安排主持人在开幕式和酒会上对企业表示特别鸣谢;
7、会场进口处设置企业广告牌2块、悬挂企业祝贺条幅2条及易拉宝广告2个;
8、以 “战略合作商”的名义出现在国内外数百家媒体的软硬性广告宣传及报道中;
9、会议官方网站荷兰中国商会通栏广告三个月;
10、将企业LOGO放在大会开幕式、论坛背景板显著位置;
11、《大会专刊》刊登1P彩版企业广告;
12、在大会制作的幻灯片上为企业做全面介绍,从发展——现在——未来前景展望;
13、可长期协助企业公关和招商引资并可组织部分与会人员到贵公司考察,开展交流活动;
14、论坛期间全程安排礼仪小姐为企业发放宣传资料;
15、在论坛的宣传报道中加入企业的做广告宣传和报道;
16、赠送大会嘉宾席门票5张,享受嘉宾待遇;
17、自动成为荷兰中国商会理事单位;
18、其他可协商的回报;

 

实物赞助:
1、 赞助方式:提供企业产品作为“论坛”期间用品发放
2、 赞助金额:以实物计算 (根据金额多少确定企业是否有资格参会)
3、 合作回报:
□ 配合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媒体上刊登此“论坛”由××企业提供实物支持
□ “论坛”会场设定专区张贴宣传广告。
□ 企业自行策划的符合“论坛”要求的多种宣传形式。

其他权益及补充说明:
1、同一类赞助商在涉及列名顺序时,按照赞助合同签订日期排序;
2、会议期间,未经组委会同意,各赞助单位不得擅自宣传张贴广告;
3、如有其他赞助意向请与组委会招商部联系,具体协商赞助项目及回报;
4、赞助费须在大会开幕前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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